5月24日,在由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中国医药商业协会、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药品研制和开发行业委员会等共同主办的“中国药品流通改革与发展高层论坛”上,卫生部规划财务司副司长王玉洵透露,下一步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重点将从全面招标转向企业自主定价药品的招标;在采购价格方面,将探索对医保目录内药品不进行招标定价,而按照发改委制定的价格倒扣15%直接采购,同时要求医疗机构严格执行15%的加价率。
王玉洵分析了当前药品集中招标中出现的三大新特点、新趋势:第一,组织方式和运行模式的多样化,总体趋势是组织程度越来越高,规模越来越大,预计到年底,有2/3的省将采取以省为单位的招标形式,这种趋势有利于降低招标的总体社会成本;第二,有的省正在探索只允许生产企业投标,中间只允许选择或指定一家配送企业,将药品直接配送到医院。这种模式将形成生产企业-配送商-医院的模式,有利于减少中间环节,降低药价,一旦推广开来,将引起全国范围医药商业的重新洗牌;第三,科学合理设置招标目录,分类确定不同药品采购方式。根据药品虚高程度的不同,确定不同的采购方式,改革原来全面招标的模式,对存在虚高药价的药品采用招标的形式,对廉价药则直接采购。王玉洵表示,这些趋势和探索,对今后政策的调整都有借鉴意义。
王玉洵介绍,由于正在制定的医疗体制改革的方案包含了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的内容,方案出台肯定会对药品流通体制带来很大的影响,因此,近期招标政策不宜作大的调整,主要是针对招标引起的单一来源药品降价难、廉价药消失、社会成本高、一味降价引发质量隐患等问题,准备进行一些微调。
据王玉洵介绍,在总的提法上,卫生部将其调整为:加快推进以政府为主导的、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模式。王玉洵解释,强调以政府为主导,是要弱化医院在采购中的强势地位;推行以省为单位,目的是通过增加规模,降低成本,减少医院、企业的负担,同时有利于在全省统一药品价格;推行网上集中采购,主要是要解决信息和采购方式的公开透明,规范采购行为,便于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
具体操作中,卫生部正考虑从几方面进行调整。在药品采购价格方面,将集中招标采购的重点从全面招标转向企业自主定价药品的招标。王玉洵说,近年来,国家发改委连续20多次降低药品价格,相对来说绝大多数药品价格虚高的空间不是很大,而且价格基本稳定,有很多省在探索对政府定价的药品不进行招标,而按照国家发改委制定价格倒扣15%直接进行采购。因此,下一步集中招标采购药品的重点将转向问题比较多、社会反应强烈的药价存在虚高的药品。“应该说不再对全部药品集中招标,这一点在招标相关主管部门之间已经取得共识。”
在具体实施中,今后,卫生主管部门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的工作重点将从过去比较注重具体组织,转向加大对医疗机构采购和使用中标药品的监督力度上。卫生部将开展多种形式的监督检查,对不执行的单位加大处罚力度。要求搭建以省为单位的药品集中采购信息平台,公布所有药品价格信息,及时反映中标药品的采购情况、回款情况等,医疗机构必须按照平台公布的价格采购药品,使药品采购行为公开、透明、规范,便于相关部门监控医疗机构使用中标药品的情况。
王玉洵表示,除了进行这些调整,相关部门还将加快其他配套措施的推进,以确保实现当初确定的招标采购目标。卫生部将加大力度推进医疗机构合理用药:将逐步建立全国药品临床应用情况监测网络,同时要求医疗机构监测院内药品使用情况;今年还要建立药品用量的动态监测和预警制度;加强对医生处方的管理,规范用药行为;开展临床用药评价工作;要求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合理确定医院使用高价药和低价药的合理比例。此外,还要进行改变政府对医疗机构的财政补偿机制;规范医疗机构的收支管理,合理提高医务人员的收入分配;进一步改进政府的药品价格管理体系;严格药品审批,加大监管力度,提高新药注册审批的门槛;建立临床紧缺廉价药品生产供应协调机制,保证临床用药;继续坚决打击商业贿赂、坚决打击药品购销中的回扣问题。“解决药品生产、流通、使用中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仅靠招标一项措施是很难奏效的,必须相关配套措施共同推进才能取得好的成效。”王玉洵说。